经本人申请,部门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院务会议审议,科研院拟继续聘用严智宇、林慧芳、董先巍3人签订续聘合同,特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
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院院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科研院院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联系电话:88981026,87951079
经本人申请,部门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院务会议审议,科研院拟继续聘用严智宇、林慧芳、董先巍3人签订续聘合同,特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
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院院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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