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大科协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参赛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心瞳发布时间:2024-10-03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各位师生: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知识,讲好科学故事,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参赛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要求

本次大赛主题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基本要求为: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反映科技发展进步,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公开播映,并提供相应的播放证明。

(二)内容要求。

用科学声音讲述科学故事;属于科技、科普类作品,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三)作品规格。

1. 时长为2~5分钟。

2. 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3. 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4. 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四)原创要求。

1. 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2. 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

1)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

2)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

3)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

4)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报名时间要求

1.请各位师生联系所在学院(系)预先进行政治性、科学性审核,确保作者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开具所在学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一份,并将自荐的微视频光盘三份、《2024 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附件2)学院(系)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东三教学楼122办公室。

2.将视频文件、《2024 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zdkx@zju.edu.cn。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浙大科协将择优推荐1部作品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571-87951079

 

附件:

科技部通知链接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i/gtwi2024/202409/t20240926 192058.htm1

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参赛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doc

 

 

 

浙大科协秘书处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