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校设机构),各相关老师:
为进一步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辐射作用,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新格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省科技厅省基金办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家企业联合资助方共同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首先需对照(附件5)管理办法了解申报项目需求。
(一)突出需求导向。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2)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二)优化分类资助。申请联合基金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
(三)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联合基金项目不得与2025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联合基金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已申请省基金项目的,本次不得申报联合基金项目。
(四)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五)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年已申报国基金、国社科等的申请书,无论是否立项,不可重复申报。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项目属于不限额申报,我校作为依托单位,受理各院系符合申报规定的项目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校内科研人员,及时与所在学院沟通,进行预申报登记。
(二)请院系科研科老师将本院系拟申报人员及项目信息收集:请填写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于2024年10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及加盖院系公章后的扫描版报送至kyyjcb@zju.edu.cn
(三)网络申请。联合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附件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申请须知》。
(二)审核推荐。各学院应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请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填报时间。
本次网上申请从2024年9月29日开始。
请各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30前,在省基金系统完成填报。
请各院系科研科认真对照申报须知及管理办法进行前期的形式审查工作,并于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下午17:30前,在省基金系统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学校。
学校审核及退回修改时间段为2024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下午17:30前,逾期将不再受理,请申请人和各院系妥善安排申请时间。
五、咨询方式
(一)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8867816
(二)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三)政策咨询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5117948、85119257
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王晶晶,0571-85333229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凯文、姜建芳,0571-81385401、81385402
(四)学科咨询
生命科学:刘君,0571-85119257
工程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药学):钱昊,0571-88212603
科研院
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熊家恒 0571-88981126
附件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申请须知.pdf
附件2: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指南.docx
附件3: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联合方为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须知及承诺书.docx
附件4:2025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6:2025省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申请相关附件.rar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