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4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①“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②“学术交流类”项目;③“科学传播类”项目。
重点提示:
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一般约为10万元。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格式;(2)开始申请接收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4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郑伟增 蔡祖超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4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5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