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关于发布冠状病毒-宿主免疫互作的全景动态机制与干预策略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4-08-30浏览次数:11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冠状病毒-宿主免疫互作的全景动态机制与干预策略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2024年度资助计划:本重大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分为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2024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8-1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20271231;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4-5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20281231;拟资助集成项目7-8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20281231

申请方式: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冠状病毒-宿主免疫互作的全景动态机制与干预策略,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注意事项:(1)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集成项目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合计人数不超过9人。(2)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涉及人和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3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109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郑伟增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830

 

附件:关于发布冠状病毒-宿主免疫互作的全景动态机制与干预策略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4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