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4-07-10浏览次数:40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资助领域:(1) 化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2)信息通信技术,申请代码1须选择F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资助期限及资助强度:拟资助项目不超过8项,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300万里拉/项。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日至20271231日。

申请方式: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TÜBİTAK(中土),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事项:(1)中方申请人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土方合作者应符合TÜBİTAK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TÜBİTAK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3)项目附件材料包括: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合作协议,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821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马莹莹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710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0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