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转发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4-07-01浏览次数:11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资助领域: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重点提示: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中方拟资助2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左右,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学术会议)项目共4左右。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9个月,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41日至20271231日。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41日至2026331日。

申请方式: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

1)合作交流项目: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学术会议项目: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事项:

1)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2)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3)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

4)项目申请附件材料包括: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5)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830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马莹莹/郑伟增/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71

 

附件: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0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