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 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奖字〔2024〕2号)有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作为参与单位完成的成果“自然资源资产监测与核算技术研发体系及应用创新”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对公示的成果、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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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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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材料-自然资源资产监测与核算技术研发体系及应用创新.doc
浙江大学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