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详见:http://www.ctm.org.cn/site/content/4621.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一) 本届金桥奖设项目奖、集体奖和个人奖三类奖项。
(二) 每类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 申报条件
(一) 项目奖
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的技术市场活动中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价值,能够对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发挥关键作用,且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1.科技创新性: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后,形成了产业主导品牌;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了传统产业在国内或国际的竞争力;组织科技攻关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的技术难题。
2.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及实体经济发展做出优秀成绩: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推动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
4.在区域协同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 集体奖
在我国技术市场的培育与建设事业中,在组织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创新精神并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包括技术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特别是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交易活跃的技术转移机构等。
(三) 个人奖
在开拓与建设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和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理人、科技咨询师及领军人物。
1.在技术市场领域工作业绩突出。
2.组织开展了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活动,解决企业大量关键技术需求,效益、业绩突出。
3.各领域中的领军人物,其科技成果已推广、应用,效益、业绩突出。
三. 推荐名额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地技术市场协会(促进会)不超过30个。
(二) 各科技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不超过20个。
(三) 有关中央企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不超过10个。
(四) 有关中央部属高校,不超过5个。
(五)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各分支机构推荐范围与其业务范围相同,不超过15个。
(六)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会员单位可以按照申报条件向表彰奖励活动办公室自荐。
四. 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 申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每个单位只能申报项目、集体和个人三类奖项中的一个奖项。
(二) 凡涉及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 各申报金桥奖的单位,请首先在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申报系统http://www.snjqj.ctm.org.cn按流程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申报和推荐单位分别加盖公章,由推荐单位统一寄送到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办公室。
(四)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关业绩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合同等应有证明材料,“业绩摘要”限500字以内。申报项目奖的必须有项目评价报告或非本单位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不符合相关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 评审与公示
第十二届金桥奖设专家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通过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信息港网站和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1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 申报截止日期
本届金桥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7月30日。
浙江大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6月30日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国珍 88981082 tgz@zju.edu.cn
魏强定 88981082 0924061@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研院成果部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