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本项目无间接费用),仅限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ERC(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作为附件材料与电子申请书一起在线提交。所附接收函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生活及研究费用安排等,并由欧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2月12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8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