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和决策机制,实施差异化管理和国内外同行评议,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优势学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诚挚邀请我单位专家作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参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周岁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放宽到 70周岁)
(五)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获奖人(前三名获奖人),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人才称号获得者,或是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职务,或是国际标准起草人。
二、工作流程
本次推荐主要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鼓励学校满足条件的高层次专家、优势领域专家和青年专家积极参与。
1.本次校内征集信息采用Excel电子文档形式,由专家本人填写专家信息征集表(详见附件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征集表》)并提交给所在学院(系);
2.填写的熟悉学科代码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2023版,如研究领域包含完整的全部一级学科代码领域可填至一级学科代码,否则请填写至具体的二级学科代码(5位数字)(详见附件2:《国基金2023版学科代码》);
3.由于须填写新代码,曾参与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专家也请填写相关信息,北京市基金办将统一为专家更新信息。新专家待本次正式入库后会分配对应账号,后续专家信息更新将采取邮件、短信通知的方式进行,请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和邮箱信息。
三、信息提交
请各位申请人于12月13日(星期三)前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将填写完成后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征集表》(附件1)发送给所在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由学院科研科汇总确认内容无误后,发送到科研院区创部联系人邮箱six3even@zju.edu.cn,科研院区创部将汇总审核信息报送给北京市基金办,北京市基金办负责对征集的专家信息进行审定后入库。
联系人:
校内区域创新管理部 刘老师 张老师 电话:0571-88208863
北京市基金办 陈宁 电话:010-55571223, 15810287567
科学技术研究院区域创新管理部 2023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