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发布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双碳”专项项目(二)——“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4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双碳”专项项目(二)——“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11日-20261231,计划资助10-12项,平均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1210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117

 

附件:关于发布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双碳”专项项目(二)

——“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8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