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部门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院务会议审议,科研院拟继续聘用王芳展、鉏萍、刘剑蕾、洪扬、陈曦、陆丹旸6人签订续聘合同,特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4日止。
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院院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科研院院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联系电话:88981026,87951079
经本人申请,部门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院务会议审议,科研院拟继续聘用王芳展、鉏萍、刘剑蕾、洪扬、陈曦、陆丹旸6人签订续聘合同,特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4日止。
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院院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科研院院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联系电话:88981026,8795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