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心瞳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23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工作,欢迎大家积极参加,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浙大科协)将从中择优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推荐。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报名条件。代表队队员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在校师生均可报名。

2. 活动内容。代表队根据“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主题自行确定实验内容实验演示内容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展演形式不限,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3. 展演汇演。本次实验展演汇演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展演汇演内容为自选实验,第二阶段展演汇演分自选实验和评委问答。参加第一阶段展演汇演的为符合条件的全部报名代表队,参加第二阶段的为第一阶段每组前10支代表队。

4.报名时间及要求

有意向的代表队2023年10月7日下午16点前,将展演汇演第一阶段自选实验视频(6分钟)、代表队介绍视频20秒,连同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浙大科协秘书处,浙大科协择优报送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方式

浙大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079

电子信箱:zdkx@zju.edu.cn

地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附件: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第六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实施方案.pdf

附件2-第六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代表队报名表.docx


浙大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202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