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3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3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学术交流类”项目、“科学传播类”项目。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411日-20241231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格式。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1017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921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3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3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