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科研团队、老师: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企业、高校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和前沿科技探索需要,与东方电气集团联合实施第一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现将揭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项目组织方式
项目组织按照揭榜挂帅制方式实施。现发布榜单,征集揭榜方。后续对揭榜项目组织评审,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二、揭榜项目申报要求
本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揭榜方牵头主体应为浙江大学相关单位或团队,要求与东方电气集团下属公司组成联合申报团队,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浙大方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符合浙江大学科研相关规定要求。
(二)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揭榜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三)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三、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填写《东方电气集团—浙江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需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开发部畅老师(东三A124办公室);电子版请以Word格式提交,发送至指定邮箱:0523051@zju.edu.cn。
纸质材料注意事项:材料尾页,浙江大学项目负责人需手签,并加盖单位(院系)公章。东方电气相关签章后续由科研院委托联合创新院管理办公室统一跟进处理,暂不需要提供。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合创新院会对揭榜项目进行择优遴选,评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为提高申报效率,建议申报老师和附件1东方电气集团-浙江联合创新研究院第一批科技项目榜单中的联系人提前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合创新院:张老师 18851175575
科研院:畅老师 0571-88981083
洪老师 0571-88981081
附件1_东方电气集团-浙江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第一批科技项目榜单.pdf
附件2_东方电气集团-浙江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科技项目申请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东方电气集团—浙江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