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甬政发(2021) 24号)和《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甬科资(2021) 46号)规定,现将拟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信息表》。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
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8天)
如对公示的项目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馈,并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娟
联系电话:0571-88981070
浙江大学
2023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