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汀发布时间:2023-07-30浏览次数:13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省教育厅推荐项目须为教育领域标准,其他领域标准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报送。

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有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02384日前填写“附件3:‘浙江标准’推荐项目汇总表、‘浙江标准’申报表”发送至联系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汀,88981082hzchenting@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浙江标准”推荐项目汇总表、“浙江标准”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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