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省教育厅推荐项目须为教育领域标准,其他领域标准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报送。
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有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023年8月4日前填写“附件3:‘浙江标准’推荐项目汇总表、‘浙江标准’申报表”发送至联系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汀,88981082,hzchenting@zju.edu.cn
附件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浙江标准”推荐项目汇总表、“浙江标准”申报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