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田娟发布时间:2023-07-04浏览次数:13

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

中国公路学会关于申报2023 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详见:http://www.chts.cn/kjpj/KJJL/art/2023/art_a3fc6370d02b4274b2770e1e08416461.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1)申报对象应具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行业学(协)会出具的评价(审)证书,技术开发项目应具备关于成果水平的评价结论,软科学项目的评价(审)证书对成果水平可不做要求。

项目评价(审)日期应在202111日至20237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

2)不受理涉密项目的申报。

3)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申报。

4)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5)不鼓励若干无内在联系成果集合申报。

2.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类)

申报对象为公路交通及综合交通领域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可以是单项标准(含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也可以是多项关联标准的整合。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应实施1年及以上,即实施日期应在2022731日前。企业标准应实施2年及以上,即实施日期应在2021731日前。

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类)

申报对象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科普成果应公开出版发行一年以上,即2022731日前出版发行。

二、申报程序

2023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继续采用系统申报结合书面寄送方式进行,标准类和科普类直接书面寄送申报书。

1)用户注册

点击中国公路网(https://www.chinahighway.com/)首页“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选择推荐单位为浙江大学。 以往年度所注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管理系统”用户名在系统申报时可继续使用。

2)在线申报

在线申报包括在线填报和在线上传。在线填报:按附件1中的“填写说明”进行填报。在线上传:在系统中上传附件1中的“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请于2023730前完成在线申报。

3)项目提交

在线填写单位意见后提交至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项目最终状态为“推荐至中国公路学会”时,代表系统填报结束。

三、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

1.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并与科技成果评价(审)证书排序一致,同时应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盖章。

2.科普成果为科普图书的,需随申报书邮寄纸质图书样本2套,如被译为其他语种的,需同时提供该语种成果的样本2套,图书电子版以U盘邮寄;科普成果为科普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的,需随申报书邮寄U盘。

3.项目联系人应为奖项申报周期内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且不得随意变更。

2)材料报送

完成系统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水印的推荐(申报)书,以A4纸双面打印,竖向胶装。请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23730前报送科研院成果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   娟,88981070tianjuan@zju.edu.cn

金王平,88981070kyyjwp@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研院成果部

 202374

 

 

附件:

附件1.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docx

附件2.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类)申报书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