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次数:15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11日至20261231日。

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 INSF(中伊),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人应与伊方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指南附件),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76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523

 

附件: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3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