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出海考察期限为2024年。针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的科学考察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出海科学考察期间一般为2024年1月1日至结题前一年的12月31日之间。共享航次计划海洋调查装备共享科学考察项目、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研究期限具体要求见附件。
拟任首席科学家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需首席科学家登录共享航次计划网站(http://www.sss-nsfc.org.cn),5月30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登录航次申请账户,6月15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科学考察项目在“附注说明”选择“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战略研究项目在“附注说明”选择“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申请代码填写D06。
科学考察项目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必须包括首席科学家、航段负责人、资料(含数据和样品)汇交负责人和航次报告助理,对其他人员不作规定。在申请书的报告正文须明确阐述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的分工。首席科学家必须指定资料汇交负责人及航次报告助理,且不能本人兼任。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3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