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17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自202411日至20251231日,其中出海考察期限为2024年。针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的科学考察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出海科学考察期间一般为202411日至结题前一年的1231日之间。共享航次计划海洋调查装备共享科学考察项目、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研究期限具体要求见附件。

拟任首席科学家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需首席科学家登录共享航次计划网站(http://www.sss-nsfc.org.cn),530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登录航次申请账户,615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科学考察项目在附注说明选择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战略研究项目在附注说明选择共享航次计划战略研究项目。申请代码填写D06

科学考察项目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必须包括首席科学家、航段负责人、资料(含数据和样品)汇交负责人和航次报告助理,对其他人员不作规定。在申请书的报告正文须明确阐述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的分工。首席科学家必须指定资料汇交负责人及航次报告助理,且不能本人兼任。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627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517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3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