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娟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63

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

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cainet.org.cn/art/2023/3/11/art_6587_342214.html2023年发明创业奖设置人物奖、创新奖、项目奖三个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物奖

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

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党委委员、会士、院士专家可以推荐2人参加评选;协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可推荐5人参加评选。

提名程序

1.请于531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

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

3.请于620日前,登录http://8.140.115.12:900l/ivpa/login-logout.action,在提名系统填报《第十三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候选人提名书》及附件。

4.材料报送:

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2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二、创新奖

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

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2017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城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

提名程序

1.请于531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

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

3.请于620日前,登录http://8.140.115.12:7070,在提名系统填报提名书及附件。

4.材料报送:

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2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

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三、项目奖(已延期,具体时间待定)

1.奖项设置

项目奖设金、银、铜奖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cainet.org.cn/art/2022/9/6/art_6587_335787.html

2.申报方式

登录中国发明协会官网(www.cainet.org.cn全国发明展览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四、联系方式

人:金王平,88981070kyyjwp@zju.edu.cn

                 田   娟,88981070tianjuan@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研院成果部

 2023417

 

 

附件1: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提名申请表.docx

附件3.创新奖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