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科协、科研院转发省科协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者:金王平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241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科协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浙科协发[2023]11号),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学校候选人(团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情况

“全国创新争先奖”是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之后,国家批准设立了又一个重要的科技奖项,是国家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是国家科技奖项与重大人才计划的有机衔接,是仅次于国家最高科技奖的一个科技人才大奖。

“全国创新争先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表彰10个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牌,表彰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300名,表彰,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对其中30名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二、推荐渠道

1.根据省科协函件要求,学校科协可向省科协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和奖牌候选团队 1 个。每个学院(系)限推荐候选人1名和奖牌候选团队 1 个。

2.教育部、工信部、国家卫健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均有推荐权限及相应名额。

鉴于学校向省科协推荐名额有限,建议学校候选人(团队)可根据自身从事专业行业的实际,自主联系相关部门、学会等组织推荐,以便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高推荐成功率。

三、工作安排

1.  417日(周一)12:00,各学院(系)将候选人(团队)的《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附件12word版本(签字盖章暂不需要),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2.  417日(周一)下午,学校组织校内评选,遴选推荐省科协的候选人(团队),分配“推荐码”在线填报。

3.  421日(周五)1700前,完成电子材料填报,包括提名书和有关附件材料等。并将“提名书”(附件12、附件材料和“简表”(附件34)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四、联系方式

浙大科协:丁东,87951079

科研院成果部:金王平,88981070kyyjwp@zju.edu.cn

 

附件:浙科协发11号(浙江省科协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pdf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个人用).doc

附件2: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团队用).doc

附件3:浙江省申报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简表.docx

附件4:浙江省申报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简表.docx

附件5:全国创新争先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浙大科协、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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