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3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43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3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会议培训类”项目中,2023年度下半年召开的会议培训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召开的会议培训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科学传播类战略研究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地球科学部相应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417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徐骏军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322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3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9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