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3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战略研究类”和“科学传播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专题研讨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化学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B01-B09),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徐骏军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3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9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