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3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格式。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 徐骏军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6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3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6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