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3-02-21浏览次数:29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91日至2025228日。

附件材料:

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512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 徐骏军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221

 

 

附件: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6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