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附件材料:
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 徐骏军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6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