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2023年度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洪扬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次数:14

各有关院系、老师:

为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的学科优势、综合优势和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烟”)重大研发战略和转型升级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浙江大学、浙江中烟合作。根据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的工作计划,现开始2023年度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的征集工作。科技合作项目依照浙江大学内部公开招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立项,要求如下:

一、资助类型与执行期限

2023年度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将围绕新型烟草、产品、工艺和原料、信息和控制等多个领域部署项目,资助重点为与烟草制品相关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研究,以及为申报前述领域的国家及省部级重大项目和科研奖励而进行的前期研究。

联合实验室项目原则上执行期不超过 3 年,根据项目合同书分年度拨款。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内容应在《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所设领域范围之内,申请资助的课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符合浙江中烟的产业与技术需求;

2)研究内容和关键技术具有创新性;

3)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充分;

4)研究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具备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

5)经费预算合理。

2.浙江大学相关学院教师个人或团队均可牵头申报,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无不良科研行为记录。

3.联合实验室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度。凡申请的项目只能确定一个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在签订的项目合同规定范围内享有充分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课题负责人最多参与一项联合实验室项目。

4. 联合实验室项目中产业化类项目的参加成员,原则上由浙江大学、浙江中烟双方人员组成。

三、资助额度

申请人严格按照项目研究内容如实编制经费预算,2023年度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申报工作由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统一组织并具体实施,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或团队下载填写课题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于20233517:30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zju-ctz@zju.edu.cn

按照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项目管理办法,申报结束后,由联合实验室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就课题方向及与浙江中烟产业匹配度进行评估,通过上述预审的课题将通知参加立项答辩。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方式:15088785674,邮箱:zju-ctz@zju.edu.cn

              洪老师,联系方式:88981081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2023年度项目指南.pdf

附件2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课题预申报书.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浙江大学-浙江中烟联合实验室

 2023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