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2023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各奖项一等奖项目,可获得中国化工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格。
二、推荐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推荐制度,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类渠道。每个单位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2项;每位专家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1项。
(一)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浙江大学作为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可推荐2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跟科研院成果部联系。
(二)具备推荐资格的专家包括:
1.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三、在线填报
请于5月8日前登录(若未注册请先< 注册会员 >再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www.ciesc.cn/award/apply/在线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填写内容和要求请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指南》(见附件2)
四、纸质材料报送
接到形式审查通过通知后,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2份(由提名单位或专家签署意见,盖章或签字);连同所需附件材料2套装订成册。科技进步奖科普成果需另提供1套科普作品原件。 请于5月12日前报送到科研院成果部(其他渠道推荐,也可交由科研院统一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王平
联系电话:0571-88981070
E-mail:kyyjwp@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2023年度).docx
科研院成果部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