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材料须上传:(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 徐骏军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