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通知,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学院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省“杰青”、“重大”项目(创新群体和原创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无需填写经费预算,但需在项目经费模块中上传包干制承诺书(见附件2);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12月12日-2023年2月3日完成任务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23年2月7日16:00前全部递交至学校审核。省基金办将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任务书的审批工作。
二、纸质任务书报送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3月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并彩色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报送学院科研科,由学院汇总后集中报送科研院审核盖章,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省基金办各存档一份。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任务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学院/系流程如下:
1)进行网上任务书审核;(2023年2月7日16:00前)
2)收齐本单位全部纸质材料(彩色打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各三份,注意核查负责人是否签字),并在每份任务书和申请书的左上角分别标上发送至各院系清单中的序号。任务书和申请书的其中一份封面需加盖学院公章(请将申请书、计划书各一式三份分开捆扎,按序号从小到大排列);
3)集中报送科研院;
基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下午16:00前,请附学院盖章清单一份;
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探索公益类项目)材料交至科研院基海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23);
探索公益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实验动物领域项目材料交至科研院农社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18);
探索公益分析测试项目材料交至科研院高新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19)。
三、联系方式
省基金办
(一)任务书填报及纸质材料受理、文件邮寄、票据邮寄事宜
收件人:高敏 0571-28170882
邮箱:gaom@zjinfo.gov.cn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政府4号楼)计算所A311室(邮编:310006)
(二)票据咨询
周丽敏 0571-86964971
(三)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郑圣彪 0571-85214970
科研院
(一)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除探索公益类项目)
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覃莉茜 张婷 88981080
(二)探索公益类项目
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实验动物领域
农业与社会发展部 马婧雯 88981063
分析测试领域
高新技术部 沈如怡 88981187
附件:
附件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用“包干制”承诺书.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