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浙市监函〔2022〕387号)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为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2022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两个先行”重点领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根据需求,突出特色。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以及本单位标准化工作实际需要,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积极鼓励需求清晰、特色鲜明的项目进行申报,并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内容、进度及保障措施。
(二)讲求成效,择优申报。在申报项目时,应注重项目能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及能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优先支持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单位和已完成市级标准化试点的项目申报。
(三)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我局推荐申报项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申报项目,应先征求所在地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再报送至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送我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为主推荐的申报项目,应先征求所在地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我局。
(四)报送材料,下达计划。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bz.zjamr.zj.gov.cn)“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模块填报项目内容。
请于2022年11月18日17:00前将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将申报表(附件2)和有关证明的纸质材料交至科研院东三126室。
联 系 人:陈汀
联系电话:88981082
联系邮箱:hzchenting@zju.edu.cn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