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2〕124号)的要求,现对参与2022年度评估的3家化工、冶金与材料领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剑蕾
联系电话:0571-8898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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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