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地球科学部关于2022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和学术交流,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2023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或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 促进地球科学发展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 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一、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2时。
请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向院系科研科上报申报人姓名和本专项指南名称,汇总反馈至科研院。
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上报申报者名单,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指南重点提示
1、申请接收时间开始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上一年度已获得过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型项目。
4、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6、“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会议培训类”,“科学传播类”,“战略研究类”,需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填写不正确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8、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08日
附件:
地球科学部关于2022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3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