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2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32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2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项目申请书正文第一句应写明申请的类型,即“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学术交流类”“科学传播类”中的某一类。“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书正文第一句还应写明科普教育基地的等级与名称。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311日-20231231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E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1021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926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2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3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