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2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项目申请书正文第一句应写明申请的类型,即“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学术交流类”“科学传播类”中的某一类。“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书正文第一句还应写明科普教育基地的等级与名称。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2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3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