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102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31日至2025228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31日至2024229日。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928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96


附件: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1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