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6日
附件: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1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