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2-08-22浏览次数:59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共享航次计划科学考察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自202311日至20241231日,其中出海考察期限为2023年。针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的科学考察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出海科学考察期间一般为202311日至结题前一年的1231日之间。共享航次计划海洋调查装备共享科学考察项目研究期限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为更好地凝练航次的科学目标、提高航次组织效率及考察研究效果,共享航次计划年度项目指南发布后,拟任首席科学家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上述文件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资料。未按时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未按时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搭载。具体做法是:首席科学家登录共享航次计划网站(http://www.sss-nsfc.org.cn),91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申请简表;搭载项目负责人登录航次申请账户,923日之前提交首席科学家预评估意见表。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926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0822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0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