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2-07-15浏览次数:190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51日至2026430日。

中瑞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1)英文申请书。双方申请人须共同完成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并作为附件提交。

2)瑞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的简历。(3)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922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715


附件: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67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