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ches.org.cn/ches/ggl/202205/t20220508_1572243.html,浙大可作为提名单位,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2022年度大禹奖申报者不作为当年提名专家。
2. 申报时须认真选择奖励等级,并勾选是否同意降等评审。如选择降等评审,评审奖励过程中不得撤奖。
3. 申报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开始实践应用;申报科学普及奖的作品,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公开出版;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应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
4.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干部申报大禹奖前,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对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
5. 2020年度、2021年度大禹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成果的前三名完成人不得申报2022年度大禹奖。
6. 申报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普及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二、申报程序
2022年度大禹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程序为:提名申请、提名书填报和提名公示。
(一)提名申请
需通过浙江大学提名的,请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附件2),由科研院成果部汇总后向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提出申请,待奖励办通过审核后,为每个申报者分配系统填报账号和密码。提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6日。
(二)提名书填报
申报者凭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网址为https://dyj.mwr.cn)填写提名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起上传至系统,提交提名单位审核。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
提名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者需从系统下载并打印提名书和附件(公示证明材料单独打印)。
(三)提名公示
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主要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
三、材料要求
大禹奖提名申报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4份。
2. 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一式3份。
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6月17日前提交至科研院成果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雅
电 话:0571-88981070
E-mail:f020092@zju.edu.cn
地 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