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2-05-27浏览次数:98


各有关院系、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 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20A30下属申请代码)。

2. 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

3.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D下属申请代码)。

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11日至20251231日。

三.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四. 附件需要上传:

(1) 申请人须与伊方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 合作协议(撰写说明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722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附件。


科研院联系人:徐骏军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527


附件: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55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