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老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204/t20220414_6396365.htm,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由于浙江大学没有推荐贡献奖和合作奖的名额,请有意向申报贡献奖和合作奖的老师自行联系推荐渠道。
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范围和数量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本次奖励不超过400项,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80项并独立评审。
二、成果奖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
1.一等奖评审标准。推广过程中技术集成、熟化等有重大创新;推广方式方法与机制有重大创新,组织管理水平国内领先;创新成果推广范围广、规模大、普及应用率高,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成效显著;推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二、三等奖评审标准。推广过程中技术集成、熟化等有重要创新;推广方式方法与机制有较大创新,组织管理水平国内先进;创新成果推广范围较广、规模较大、普及应用率较高,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推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好,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奖的项目,推广的技术或模式要符合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要求;生产规程不违背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具有成果应用证明;推广活动中涉及的物化成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无重复报奖内容;成果无争议。
三、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和单位
1.主要完成人。各等级奖项均不超过25人;必须参加本项目实施过程一半以上,在申报项目方案设计、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咨询指导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在申报表中具体说明;地市级及以上相关机构各类技术人员比例不得高于30%,乡镇推广机构和各类经营主体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并由本人签名,项目实施期所在单位盖章。验收或评价(鉴定)小组成员不能作为所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主要完成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法人资格;不超过8个。
四、成果奖效益测算
(一)经济效益测算包括成果产品总产量、带动增产量、产品收入总额、带动收入增长量、投入产出比、节省支出金额、产品附加值等方面。
(二)社会效益测算包括产品品质监测结果、成果推广应用面积、劳动力带动量、新兴产业衍生量、公众认可率等方面。
(三)生态效益测算包括农业投入品减少量和利用提高率、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率、养殖副产物综合利用提高率、农膜回收提高率、水土流失减少量、资源利用增长率、环境治理修复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
五、成果奖申报材料
1.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2.工作总结;
3.成果验收报告或评价(鉴定)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
4.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或统计行政主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项目实施区域3个县以上的,至少3个县提供证明;3个县以下的,每县提供证明);
5.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丰收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补正。
六、成果奖推荐和初评
浙江大学可推荐3项成果奖一等奖,无成果奖二三等奖推荐资格。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1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中的“项目基本情况”和“详细内容”于4月30日前发送至成果部联系人邮箱。若意向申报的项目超出浙江大学的推荐名额,科研院成果部将组织初评,择优推荐。最终确定的推荐项目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提出书面异议,同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奖励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
异议自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处理完毕的,取消其本次获奖资格。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丰收奖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评审工作将通过网络评审,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电子文本报送质量。
(二)本次申报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推荐单位完成初评前。
(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一般不参加评奖。
(四)请获得浙江大学推荐的项目,凭分配的账号登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njtg.nercita.org.cn)”,进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与管理平台”模块,于2022年5月24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纸质申报材料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2022年5月27日前交至科研院成果部。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雅 金王平
电话:88981070
E-mail:f020092@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