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原鑫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77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温馨提醒:

1.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11日至202412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11日至20241231日。

2.附件材料需上传:

1)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

2)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614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附件。


科研院联系人:徐骏军 原鑫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415


附件: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48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