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专栏

科研院关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的公示

发布者:刘剑蕾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80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号)的要求,现对依托我校建设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剑蕾

   联系电话:0571-88981187

   电子邮箱:kyyljl@zju.edu.cn。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rar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