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型车辆氨氢融合零碳动力系统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原鑫发布时间:2022-03-16浏览次数:17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重型车辆氨氢融合零碳动力系统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温馨提醒:

1.资助期限为5年,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11日—20271231日”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选择“T01”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41912。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附件。


科研院联系人:徐骏军 原鑫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316


附件:

 “重型车辆氨氢融合零碳动力系统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43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