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启动部分科研基地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组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赛昕发布时间:2022-01-12浏览次数:305

各有关科研基地、相关依托院系:

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我校部分科研基地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涉及的科研基地及依托院系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院系

备注

1

浙江省化工高效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

化工学院

换届

2

浙江省先进微纳电子器件智能系统及应用重点实验室

信电学院

3

浙江省肝胆胰肿瘤精准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4

浙江省胰腺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5

浙江省口腔生物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6

浙江省海洋观测-成像试验区重点实验室

海洋学院

7

浙江省认知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8

浙江省区块链与网络空间治理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学院

组建

9

浙江省激发态材料合成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化学系

10

浙江省癌症分子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生研院

11

浙江省遗传缺陷与发育障碍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基础医学系

12

浙江省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3

浙江省角膜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4

浙江省智能生物材料重点实验室

化工学院

15

浙江省严重创伤与烧伤诊治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6

浙江省农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重点实验室

生工食品学院

17

浙江省清洁能源与碳中和重点实验室

能源学院

18

浙江省先进递药系统重点实验室

药学院

19

浙江省协同感知与自主无人系统重点实验室

工程师学院

20

浙江省医学精准检验与监测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21

浙江省神经外科疾病精准诊治及临床转化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2

浙江省妇科重大疾病精准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注:其他科研基地如有换届或调整的,也可提出申请。

二、相关要求

1、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2);

2、《科研基地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组建)申请表》有更新,请务必下载附件3进行填写

3、新建的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名单原则上应与原申请书一致;

4、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在该基地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8个月,年龄不超过60周岁,原则上实验室主任连任不超过两届;

5、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应由依托单位以外的本领域专家担任,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成员一般为7、9、11人组成,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次换届的调整人数应在三分之一以上;

6、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时间节点

2022年2月28日前相关科研基地按照要求填写《科研基地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组建)申请表》,并提交依托院系。

2022年3月7日前相关依托院系将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签署意见的申请表汇总后提交科研院科研平台管理部。联系地址:紫金港东三128室;联系电话:88981015。


附件1 浙科发条〔2014〕175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浙大发科〔2014〕5号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 科研基地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换届(组建)申请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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