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现将浙江大学推荐的候选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科研院成果部。
联系人:金王平 88981070 kyyjwp@zju.edu.cn
赵 彬 88981159 kjckf2@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公示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