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联合发布《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国科区函〔2021〕77号),浙江大学入选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名单。
本次试点认定经两部门联合遴选、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推荐、专家咨询评议等工作程序,共确定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20家,试点期限2年。
学校将按照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工作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促进学校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着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切实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