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伍炜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8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工作,欢迎大家积极参加,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浙大科协)将从中择优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推荐。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报名条件。代表队队员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30日之前出生,在校师生均可报名。

2. 活动内容。代表队根据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主题自行确定实验内容展演汇演分两阶段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代表队参加第一阶段展演汇演,内容自选实验和常规实验。其中自选实验内容由代表队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演示,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等实验表演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实验表演具体形式不限;常规实验内容由官网公布,选手需要自行设计实验过程并规范演示。

有意向的代表队2021年915日前,将展演汇演第一阶段自选实验视频(6分钟)、展演汇演稿件(PPT)及个人视频介绍20秒,连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浙大科协秘书处,浙大科协择优报送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方式

浙大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伍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079

电子信箱:zdkx@zju.edu.cn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三122


附件:

1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pdf

2、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代表队报名表.docx



浙大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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