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作为第二完成单位参与申报2021年宁波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现将项目名称、项目完成人、项目完成单位、项目简介成果、知情同意报奖证明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22日,共7天。
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于7月22日前,以真实身份书面向学校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金王平 联系电话:88981070 Email: kyyjwp@zju.edu.cn
浙江大学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区域人群健康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公示材料.docx
附件2:知情同意报奖证明-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