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专栏

2021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提名项目公示

发布者:金王平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次数:49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1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现将浙江大学提名的4个项目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材料附后。

公示时间:从202171日至77日。

对公示的成果、候选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金王平              

联系电话:0571-88981070

E-mailkyyjwp@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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